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勇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10-12 14:29)    点击:629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在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时,购房者有两种救济途径:

  (1)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在开发商迟延交房后,购房者可以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此时解除权行使期限为三个月,如果购房者没有催告过开发商,解除权则应当在解除权发生至日内一年内行使。

  对于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约定,可以根据该合同确定;如果没有相关的约定,则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所以在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选择权在买房人,房价下跌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房价上涨可以请求赔偿。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勇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人身损害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勇律师,王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29415836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勇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兰州律师 | 兰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勇律师主页,您是第25223位访客